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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

暖冬

 
今年的冬天很暖,只是在2006年快结束的时候下了一场雪。记得那天中午从北二环驶过,清淡的雪花像剪碎了的白烟一样飞舞,迎面扑落在挡风玻璃上,然后慢慢化成细小的水珠流下来。路上看见雍和宫和德胜门楼,披着银白的衣裳,在风雪中静静站着,依旧不发一言。而天色是一片浅浅的柔白,就那样缓缓覆盖下来。
 
那个雪天,留在了去年。
 
年前从外地出差回北京,自机场回来的路上,看着车窗外夜色中这座寂静而空旷的城市,终于能够承认自己已经爱上了它。用了四年半的时间才确认了这份情感,有一点久,但也不算太迟。虽然气候有点干,灰尘有点大,朋友有点少,但是渐渐感到它的美,想要去探求,去捕捉。
 
从另一个玉米的blog上看到一张图,觉得美不可言,控制不住想顺手牵过来。也许又有人要笑我,笑就笑吧,反正已经被笑过太多次了,嗯。
 
2月27日

关于光速

 
昨天刚写到关于时间倒流的一点点幻想,今天某筒子就跳出来严正的以专业人士身份告诉我:时间不能倒流,光速不能达到......她教导我,物质越接近光速,由于相对论尺缩钟慢效应,质量会增加,时间流逝虽然会变慢,但是同时继续加速所需要的能量将越来越大。现今所谓的超光速,物质波的相速度超过了光速,但是物质本身的群速度并没有达到光速,并列举了若干伪超光速的事实......云云。然后两人一起郁闷。
 
这就是理科女生,唉。幻想破灭了,555。
 
因此所有的美好时光不可能再现,所有犯下的错也不可能纠正,我们只能致力于那尚未到来的明天啦。
2月25日

时间之矢


过年期间,湖南卫视在午夜时分重播了几场05年超女的比赛,于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看。看到那些久违了的熟悉画面,仿佛有一只手揪着心口,一个小小的声音在说:那个心被点燃的夏天无论如何不会回来了不会回来了。
 
一切刚开始的时候,只是一个寻常的初夏夜晚。我只是觉得空气闷热有些无聊,只是随便躺在沙发里看了一场选秀比赛,只是饶有兴趣的发现有个女孩有点意思。而那个晚上命运的齿轮也只是轻轻的转动了几小格——这几小格为我打开了情感世界的另一扇门,也推开了现实生活的另一扇窗。喜欢一个人的过程,就是在她的引领下慢慢发现一个更加丰富和完整的外在世界和内在自我的过程吧。
 
重播的比赛慢慢的看下去,一首歌一首歌听下去,有一种平静的东西注入到我心里。看见她当初那么纯真的笑脸,还是那么的动我心弦,就明白一切都不是偶然选择的结果,就明白如果重来一次我也还会是这样子。于是无端想起宝哥哥被老爹暴打之后,林妹妹哭的眼睛像桃儿一般的说:“你从此可都改了吧~ ”如果春春也这么情深款款的劝我,我确定一定以及肯定是要改的。可是春春会这么劝我吗?不会。所以......嘿嘿。
 
重播最后的总决赛的时候,又看见观众席上我们水木玉米制作的横幅,不由咧着嘴傻笑了一会,然后给某人发了个抒情短信。多少当时狂热的玉米已经远离,多么幸运还有她和我一起走过长长的路。虽然我不知道当初为什么她选择了我,虽然她经常对我说“你太可笑了~”,虽然可能她很快也要离开我,但是......没有但是了。大Vi说:我们只能跟着自己的心,走一程算一程。我想是的,我们只能这样一程一程走下去,直到走不下去。

今天水木的国际足球版在讨论记忆中最深刻的场景,很多人提到94世界杯决赛玫瑰碗体育场巴乔射失点球后那忧郁的眼神。而对于我,看到这个标题,脑海中出现的第一个画面也来自于那年的世界杯,德国队2:3被保加利亚淘汰的比赛结束后,克林斯曼脱下白色的球衣,把脸深深的埋进去哭泣,他柔软的金发被风吹起,身后是阳光照耀下的绿色草坪——如果有一个瞬间让十五岁的我彻底迷恋上他,那就是这个了:-) 所以我错过了那一年的巴乔,因为我先看见了克林斯曼。
 
心里的涌泉仍在,岁月却已飞驰而去。
 
时间之矢只能永恒向前。真的不能倒流吗?《花样年华》的片尾说:“如果他能够冲破那块积着灰尘的玻璃,他会走回早已消逝的岁月”。然而这个说法太过文艺,科学一点的办法是使劲的跑,跑的比光还要快,跑到一个遥远的星球,然后就可以用一个高倍望远镜看见那些已经过去的景象,得到一个时间倒流的幻觉,对不对?甚或能够找到一种比电磁波更快的传递讯号的方式的话,还可以和过去的自己通信呢。所以流失掉的时间并不是完全不能触摸的,即使只存在这么一点点理论上的可能性,也让人感到非常的安慰。
 
2月13日

素素

 
大风的晚上,思绪有点散漫,想写点什么——但是这两天实在没什么可写的,只能去记忆里淘点东西出来写了玩儿,但是写着写着,越来越觉得生命是这样美好——每一颗星星上都开有玫瑰,只要你肯用心去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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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友谊的记忆是从初中开始——因为上学早,小学实在太过懵懂,除了记得班上有个女生总是跟我过不去而当时我完全不明白为什么之外,对其他事情已经浑然淡忘了。
 
初中我稍大一点,虽然个子还是很小,但是已经有一点点思想了,对学校里的事情有一些比较清晰的记忆片段,比如政治课老师老是拖延下课时间,直到下一节的历史课老师娉娉婷婷的站在教室外面等,那时侯我已经开始有点八卦天分——几年之后他们真的结为了夫妻;比如数学老师把我揪到办公室,晃着他上一届教过的得意门生的作业本,脸上挂着他惯有的嘲讽式微笑,说“看看人家写的作业~”,搞得我很自卑——事实证明他是对的,那个男生后来比我强太多;比如我的同桌用小刀在桌上划了一条三八线,我要是胳膊过线了他就用钢笔尖戳我的肘,然后我就很愤怒的和他打起来——诸如此类,记得的都是一些细微不足道的场景。
 
其实一开始我和素素并不熟。我记得我坐第二排,她坐第一排,但是横向距离一直比较远。那时候我们的教室是一间很高大的瓦房,屋顶留有几处玻璃的天窗,我时常坐在位置上仰起头,看见光线从那些玻璃里透射进来。有时候老师拿着粉笔在黑板上奋笔疾书,于是在投在黑板前面的阳光里,就能看见粉笔灰在空气里欢快的飞舞。但是每到下大雨的天气这些天窗就成为麻烦的来源,总有雨水滴滴答答的落下来,坐在天窗下面的同学只得挪动书桌避开,在落雨的地方放上脸盆——雨水打在盆里,漾开一朵朵水花。
 
这间瓦房教室当然很久以前就不在了。我不知道我的初中同学们对那间教室还留有多少印象。每段光阴在记忆里都需要有一个容器去盛载它,人和人的相遇相识也总有个时间地点——情感的内核很多时侯是不确定的,是难以把握的,所以我往往转而去描述它的外在表象——这是我可以确信的真实存在。
 
素素的皮肤非常白,嘴唇附近有一颗淡淡的痣——应该就是所谓的美人痣吧。她很爱笑,笑起来真的像银铃一样。我老是记得她仰起脸笑意盈盈的看着我然后很娇的叫“蜜斯杨~”——当然她仰起脸那是后来我长的比她高了之后的事情。我不知道为什么她喜欢叫我蜜斯杨,这个称呼我其实谈不上喜欢,但是她叫起来声音里面透着一股浓浓的水果甜香,像春天里刚采下的还沾着露珠的草莓,让人不由自主的就答应了。
 
我不太记得是怎么跟她熟悉起来的了,应该是她主动来接近我的吧——在生活中的感情里,我往往都是被选择的结果,所以总是慢半拍,这慢了的半拍往往最后就成了一个让我独自忧伤的尾巴。
 
后来我们俩还有另外一个女生就每天放学一起回家——那两年所有欢乐的时光都在那条回家的路上。我们的中学在一座并不算高的山的山顶,我们走的那条路是一条依山势而建的水泥路,路的一侧是长满郁郁葱葱的乔木和灌木的山坡,乔木规规矩矩长着湿润翠绿的叶子,灌木则不讲道理的向各个方向张着枝杈。路的另一侧的下方则是与对面另一座山夹成的曲曲折折的山涧,有一条清澈的小溪从形状各异的灰白色石头上碎碎流过——那时候我们已经可以一面吟着“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足~”一面快乐的在小溪里洗脚丫子......
 
春天的时侯山上的桑树会长出水灵鲜嫩的叶子,然后结出一颗颗暗红色的桑椹。那时候我在家里养了一条蚕,白白的,肥肥的——我只喜欢养体积很小的动物,例如蚕,例如小鱼,例如蜻蜓——因为它们小,所以我可以很近距离的细细观察它们,观察它们身上的纹理和一举一动。为了喂蚕,放学以后她们俩陪我跑到山坡上的树林里去采桑叶。天色暗下来,树林里春风吹动各种叶子沙沙的响,我们按捺不住欢快的心情——那时候采桑叶喂蚕已经变成一个借口,我们更多的是为了摘那甜而微酸的桑椹吃。三个人手脚并用的各自爬上一棵桑树,坐在枝桠上遥遥相望,一边吃果子一边大声说话——其实桑树并不高大,但是我还是很得意:看,我居然可以像男孩一样爬树了,多么了不起~
 
后来素素的爸妈请我们去她家吃饭——这是印象中第一次有成年人专门请我去吃饭。以前不管去哪里吃饭,都是跟着爸爸妈妈一起,而这一次,我是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去赴约,自然神气很多——不一样的对不对?
 
我记得素素家是一座白墙黑瓦的瓦房,有一个铺着青石板的院子,院子的门是月亮形的,院子里面栽了一些植物——具体记不清栽的是什么了,似乎有很多红色美人蕉,角落里有葡萄架,还有一棵比较高大的树,可能是梧桐,也可能是槐树——总之那个傍晚一走进去,就闻到一股湿润馥郁的香气,让家住四楼的我好生羡慕。
 
那天晚上具体吃了些什么说了些什么已经全然不记得了——只记得我们围着一张八仙桌,素素妈妈烧了很多菜,素素爸爸跟我们讲了很多人生的道理——当然我们似懂非懂。电灯有点暗,整个屋子笼罩在一片晕黄之中——瓦房是没有天花板的,所以显得特别高,抬头可以看见一根一根房梁横亘在上面,电灯的罩子在屋脊处投射出一个巨大的圆形暗影。白色的石灰墙上因为经年的水气蔓延而生出一些斑点,有的墙角有明显的大片水印——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我总觉得那个晚上空气非常潮湿,一切都笼罩在雾气之中。
 
这番景象已经成为记忆里的一张旧照片——有时候人的眼睛是最好的镜头,脑海是最好的胶片。很多记忆的保存格式其实都只是静止的画面,可能你记得的是那么一个情境,包括周遭的事物,当时的光线,空气里的氛围——这是用广角镜头摄下的;可能你记得的是某个人在某个时刻的样子,他/她可能是在专注的做某件事,或者只是静静的站在那里——这是用人像镜头摄下的;可能你记得的是某个瞬间的一个眼神,也许是快乐,也许是悲伤,也许是爱恋,也许是诀别——这是用中长焦镜头摄下的。如果有一天能够发明一台机器,接在人脑上,把里面存储的照片直接打印出来那是多么的好——换一个角度来看,能从这里看出绘画高于摄影的地方,绘画可以重现,可以臆想——跑题跑太远了。
 
初二升初三的那个暑假,我家从城北搬到城南,所以不能再走那条路。我的上下学伴侣只得换人,另一些女孩在我生活里登场——那是另外的故事了。不过,我和素素的故事并未就此结束。
 
升了高中,我们还在同一所学校,但是已经不同班了。还好能时常见面,交换一下各自班上的新闻和小道消息。再后来,我们高考,我去了上海,而她来了北京。然后我们开始通信,大量的通信——100083,这个邮编已经深刻在我脑海里。很多个周末的夜晚,我趴在寝室的桌子上,很认真的用蓝色钢笔给她写信,有时候用带有大学校名的白色信纸,有时候用那时很流行的彩色印花信纸——那种信纸通常带有浅浅的底色,隐约衬有花纹,页眉或者页脚还会印上几句小诗,很符合女孩的浪漫情怀。写完之后再把信纸折成一颗心或者一朵花,装进信封,然后穿过小半个校园,走到学生服务站去,把它塞进那个硕大的木头信箱,听见它“咚”的一声掉进去,放心的走开。
 
后来随着时间推移,我们各自适应了自己的大学生活,通信量慢慢的减少了。大三那年素素来过一次上海,住在我的寝室,和我挤在一张窄窄的床上。她告诉我她最近有过一次轻生未遂——具体原因不能多写,但当时我真的很震撼——结结巴巴劝了她一整夜,然而她的心智一向比我成熟,当时那些事情又超出我的理解能力,所以说的话完全不得要领。在她这个人生的关键点上,我没有帮到她,她当时专门跑到上海来找我,对我的期望一定比我实际给她的要高很多——也许这是我们日后疏远的最根本原因。那些在你最沮丧的时侯站在你身边的人,你会永远记得和感激她,而那些本该在那里却不在的人,虽然总有各种可以谅解的原因,但是情感上难免会内伤——当然这是我很久很久以后才想明白的事情。
 
印象中这是我们到目前为止的最后一面——也许后来又见过,但是即使有也应该是在某个集体场合下浅淡的见面,我已经完全不记得。再后来我毕业来了北京,而她去了上海——我们交换了城市,未曾再相遇。听别人说她现在生活的健康而幸福,我觉得非常非常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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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罗嗦嗦居然写了这么一大篇......我大有成为祥林嫂的潜质啊。对了,今天听到姜昕的新专辑《我不是随便的花朵》,里面的歌比如《爱的理论》《晚风中的自由》《爱琴海》等等都很很好听~回头我一定要推荐给某些筒子。
 
2月11日

《昆明湖》


昆明转身湖水换成泪
我欲把心寄给春,再暖一回
去年藏的柳絮己珍贵
趁思念不备把冰融成泪
 
某日,在某商场逛,看见某个牌子的女装,风格很中性,随意而洒脱,一眼就很喜欢,试了一通,然后立即给某人发短信说:“我看见一个牌子的衣服,很适合春春~”
 
一会某人给我回复了上面的那几句诗——我的心一下子柔软起来,以为是哪个玉米又发挥了一下才情,就问她是谁写的。她说:“不是玉米写的。偶然听到的,有个叫后弦的人唱的《昆明湖》,很奇妙。”
 
回来后我在网上搜到这首歌下载来听。歌的曲调算是平平,但是其中的这几句词,倒是真的暗合了我们的心思,几遍听下来,思绪又散了——这么一首歌都能被挖出来,某人的细腻和敏感,比我更甚。
 
这个冬天很快就要过去了。
 
等春天来的时侯,会有一团一团的杨絮被暖风吹起,在地上和空中像小小的绒球一样追着跑,不时调皮的扑上女孩子们的毛衣和裙子并且赖着不肯下来。
 
等春天来的时侯,会有一树一树的樱花洋洋洒洒的盛开,看着树下密密如织的游人,温柔耐心的配合或年幼或年轻或年老的女子留下人面花朵相映红的照片。
 
等春天来的时侯,会有一片一片新采的绿茶叶子静静躺在白瓷的茶杯里,直到沸水冲下的时侯欢快的打起转儿散发出清香,等待一双素手将它们端起送至唇边。
 
我欲把心寄给春,再暖一回。去年藏的柳絮——我给你的时侯你可不可以不要不要?

 
2月8日

关于摄影及其他

     
      一直想写一篇关于摄影的文字,但是也一直犹疑——因为知道自己对摄影的认知还很浅显——比如,我刚刚才弄清楚分区曝光法到底是怎么回事——门还没有入,写什么?但是最近接连在水木的摄影版读到两篇长文,有一种说不清楚的情绪在我胸中持续跌宕——如鲠在喉,我一定要写点什么。
 
      第一篇长文是P写的。P是水木摄影版的元老了,公认的高手,是很多水木摄手的师傅。我从来没有见过他,但是长期埋伏在摄影版潜水,多多少少也知道了一些关于他的事——比如他说你应该拍摄你爱的人,把你的爱倾注于相机,比如他自从有了女朋友就再也不拍别的MM,比如他的女朋友也是一名摄手,他们一起外拍,一起搞暗房,一起在版上贴照片灌水——他们这一对长期以来是我心目中琴瑟和鸣的典范。后来,我隐约知道P离开北京去南方了,再后来就看到这篇文章。
 
      他说,很久以前曾经有人用她一个月的饭钱,一个月的省吃俭用花了324元钱为他买了一个f10的卷片马达,让他体验到被宠爱的幸福;他说,当现在手中握着一笔数目不小的钱,却找不到理由送自己想要了很久的Sigma 30/1.4——因为他不知道买了用来拍谁。

      写完这篇文章,这个上站3503次发表过12668篇文章的ID自杀了——我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一行一行读下来,只觉得胸口发闷,心像被一只手抓住,有点喘不过气来。
 
      另一篇长文是飞写的。飞是P的徒弟,算是水木影版的后起之秀,去年刚刚本科毕业——也离开北京去了南方。他把拍摄的题材锁定在人像和舞台——他说,大学时光正是女孩子一生中最靓丽的年华,于是他举起相机,帮助她们将身影永远地凝固下来,让岁月的洪流洗刷过后,仍然能够仔细端详当初的印痕,不错过丝毫的细节。可是当他离开校园,步入社会的汪洋,摄影逐渐成为一种奢望,无论时间、精力还是心情,以致他长久失去了按动快门的欲望和心情。他说,生活不允许任何人仅凭着热情和冲动,去盲目追求瑰丽的空中楼阁,因为没有基础的海市蜃楼飘散以后,留下的只能是无疾而终的无奈的感伤,就象没有相机的摄影者,即使兴致高昂并且幸运地追寻到人间仙境,也只能面对百年一遇的美景枉自兴叹。
 
      但是在感伤之中他并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他的既定规划的终点是:“35岁退休,带着她周游世界,去她想去的地方,做她喜欢的事情,尝遍天下美食,领略万种风土人情,让她婀娜的身影,与名山大川一起,透过镜头而定格。”
 
      看到这一句,我只觉得眼眶发热喉咙发紧——说不出为什么。也许到了35岁,他身边的她不再是现在的她,也许到了35岁,她的身影已经不再婀娜,也许到了35岁,他们根本赚不到足够能退休的钱——但是这一刻我还是被这样的愿望深深感动。这份感动,关乎摄影,关乎青春,关乎情感——当我们年岁渐长,我们会得到经验,得到智慧,得到财富,可是我们失去的是热情,是单纯,是执著...这是没有人能逃脱的宿命。

      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对两个根本不认识的人的事情絮叨这么久,也许只是因为这是一个雨夜...幸好,摄影于我而言,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无关青春,无关爱情,只和自己的心情和对这个世界的认知有关。所以它是一件我可以安静平和的长久去做的事情。它带给我的只有安宁,没有疼痛——也许慢慢的慢慢的我可以将跟随了我多年的敏感和偏执抛弃,做一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关心粮食和蔬菜,即使不面朝大海,也能春暖花开。或许应该狠下心来给自己一个期限——就像每天晚上和小m在飞信上聊天,每到12点,我们会说:南瓜马车来了~~然后互道晚安去睡觉。但是内心的南瓜马车究竟何时该来?我还没有想好......
 
 
2月5日

20060920


晚上终于看到春春的专辑首唱会的DVD了。时光仿佛一下子被拉回到去年9月20号晚上的北展剧场,那是一个美仑美奂的夜晚。在那一段时空里,没有任何事情能干扰,只有春春和玉米在一起,尽情享受这一场属于我们自己的音乐和情感的盛宴。感谢影像技术,留住了那个夜晚,让今天的我们还能够重温那份美好.
 
一边看DVD一边笑个不停,喜欢看她在舞台上得瑟的小样--她知道玉米宠爱她--就让我们宠爱她,宠爱她的帅气,宠爱她的秀气,宠爱她的孩子气--爱一个人,就会把她当孩子看吧,心疼她,想照顾她,想为她遮风挡雨--所以有一个名词叫玉米妈...
 
春春啊,只要你向我招招手,天涯海角我也随你去了--估计话音刚落,发现前面已经排了太多太多人了... 不要再问为什么,有些感情不需要解释,有些爱没有理由...因为你不是我,所以你不会懂得,即使你就是李宇春。这样强烈的感情我有你没有,你应该嫉妒我,咔咔。
 
还是喜欢《下雨》,可惜北京是一个很少下雨的城市。
 
 
2月2日

2月2日

 
2月2日。早上念叨了一下这个日期,觉得有点特别,又没想出是为什么。直到晚上回家的路上,在等一个红灯的时侯,忽然想起来,今天是我加入IBM三周年的日子...有一些IBMer过了这个日子就离开了,当然,更多的人是留下。
 
记得三年前的2月2日,是一个晴朗的冬日,我打扮整齐,从五道口坐上轻轨...那时候换工作,先后拿到上海某IT咨询公司和北京IBM的OFFER。父母当然是希望我回上海去的,妈妈简直快乐的要唱歌,已经开始筹划去上海买房子...可惜我又让他们失望了,还是选择了北京IBM。
 
三年里,做了不少项目,学到了很多。也许其实本来我可以做的更好一些。不过难忘的事情倒真是都和工作没有什么关系...一是04年春天出差在纽约,White Plains那一树树的繁花,在茫茫无边的雨水里静静盛放,令人惊叹的美。二是06年夏天部门活动在三亚。烈日,海水,沙滩,仙人掌,世界杯。除了欢乐,还是欢乐......
 
另外从研发转到售前也算一件难忘的事吧。昨天听澳洲来的Visitor讲了一天的WebSphere Competitive,讲如何击败另外两个主要的竞争对手。听下来只觉得比较起来我公司的产品架构博大精深,堪称完美无缺:) 中午和主讲人闲聊,他说你的父母一定为你为IBM工作感到骄傲吧。我犹疑的说好象也没有...他很惊讶的问Why?...
 
其实虽然不是Pure Blue,对IBM还是很依恋的。
 
PS:今天在工体北路上又自动熄火了...@@